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3-14浏览次数:432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艺术团的表演水平,为大学生艺术团选拔优秀的骨干团员,我校2006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湖北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参加湖北省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且成绩合格,艺术特长生所习专长符合我校招生项目的要求均可填报我校。
  二、招收项目、人数
  1、舞蹈类:5人,身高要求:女生1.62M以上,男生1.70M以上,貌端;
  2、声乐类:5人;
  3、器乐类:包括管乐、钢琴、电声乐器、打击乐器等共5人。
  说明:(1)专业不可兼报,考生只可选择一类报考;
    (2)如果个别项目没有合适的人选,专业之间可以调节名额;
    (3)湖北省艺术特长生测试专项成绩特别优秀的其它考生,报名不受我校招生项目的限制。
  三、报名程序
  1、通讯地址:2006年5月30日前,考生将报名材料寄至: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学工部艺术教育指导中心,邮编:430073。来信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联系电话:027-88386043; 联系人:郑老师。
  2、报名材料不限,寄到我处登记即可。  
  3、报考我校的特长生只需要通过湖北省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且成绩合格,我校今年不再安排专门的测试。 
  四、录取办法
  1、通过湖北省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文艺特长生录取控制线。
  2、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个人志愿,选择专业。
  3、考生必须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学校将根据学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五、其它事项
  报考我校器乐类的特长生,一经录用,乐器须自备(钢琴除外)。
                        学工部 校团委
                        二00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