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1-20浏览次数:64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艺术团的表演水平,为大学生艺术团选拔优秀的骨干团员,2005年继续招生艺术特长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参加湖北省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且成绩合格,艺术特长生所习专长符合我校招生项目的要求。
  二、招收项目、人数
  1、舞蹈类:8人,其中男女生各4人;
  2、声乐类:6人;
  3、器乐类:7人,具体为:吉他、贝斯、长号、小号、园号、上低音、黑管各一人。
  说明:(1)专业不可兼报,考生只可选择一类报考;
    (2)如果个别项目没有合适的人选,专业之间可以调节名额;
    (3)湖北省艺术特长生测试专项成绩特别优秀的其它考生,报名不受我校招生项目的限制。
  三、报名测试程序
  (一) 报 名
  1、通讯地址:2005年4月3日前,考生将报名材料寄至: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学工部艺术教育指导中心,邮编:430073。来信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联系电话:027-87516043; 联系人:郑老师;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个人有效联系方式、近期生活及演出照各一张、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所在中学近期调考文化课成绩。  
  (二)测 试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由专家评委测试考生艺术水平;
  2、测试合格者,签订“报考协议书”。
  四、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05年月4月4日上午8:30;
  测试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五、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文艺特长生录取控制线,且通过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
  2、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个人志愿,选择专业。
  六、其它事项
  测试期间,考生食宿旅费一律自理,器乐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