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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穆帆发布时间:2026-07-03浏览次数:33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2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本校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

3.学生可申请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进行查询。

二、招生专业及其计划数

学院

专业

招生计划数

文澜学院

经济与金融

20

刑事司法学院

法学

35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25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2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20

合 计

132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申请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676日至710

报名程序:登录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照片。对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由学校本科生院学籍学位科出具拟准予本科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近期免冠半身照片(登记照,240px*320pxjpg格式);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招生录取

1.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申请学生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2.选拔

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选拔各专业选拔实施办法,由招生学院制定并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本科生院备案,具体另行通知

3.录取

招生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专业预录取名单,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本科生院复核,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组审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毕业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学生资助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邮政编码:430073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6200

学校网址:https://bkzs.zuel.edu.cn/

七、学校和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邮箱:jw@zuel.edu.cn

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电话:027-51660520 027-88386178 027-88386200
邮箱:zsb@zuel.edu.cn
邮编:43007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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