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屈代洲发布时间:2021-05-31浏览次数:2410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重点高校,2017年入选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本校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3.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详见附件。

4.学生可申请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进行查询。

5.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其计划数

学院

专业

招生计划数

备注

刑事司法学院

法学

30

限本校学生报考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20

本校、外校学生均可报考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20

文澜学院

经济与金融

30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申请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531日至69

报名程序:登录湖北省报名网站 (连接: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上传以下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对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 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拟准予本科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近期免冠半身照片(登记照,240px * 320pxjpg格式);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招生录取

(一)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申请学生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二)考试

我校组织专家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官网的通知。

(三)录取

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考试通过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

邮政编码:430073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73388838617888386189

微信公众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监督电话:(02788387337

学校网址:http://www.zuel.edu.cn

七、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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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51660520 027-88386178 027-8838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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