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23浏览次数:158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首批具有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权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2012年继续面向社会招收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 培养目标及主要课程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对已取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系统地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培养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逻辑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学等。
二、 学制与招生计划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二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85人。
三、 报名条件
 (一)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二)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
 (三) 至报名结束日期已经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
四、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至5月20日。
 (二) 报名方式:
  1、 考生可直接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工作办公室报名。
  2、 考生也可以函报,报名材料请以EMS寄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工作办公室(南湖校区)”,邮政编码:430073。信封上务必注明“法学二学位报名材料”,函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以我校签收日期为准)。
五、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填写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4、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以及电子照片(JPG格式)。
 5、函报的考生第(1)、第(2)项只需邮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来校考试时必须持原件以备核查,电子照片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招办电子邮箱zsb@znufe.edu.cn。
 6、报名费150元/人。函报的考生报名费请通过邮局汇款,不得随信夹带。汇款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工作办公室(南湖校区)”。汇款时请注明“法学二学位报名费”字样。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学校将通知其参加考核,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完整的联系方式。
六、 考试安排
 (一) 考试日期:5月2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5月24日到招办领取)。
 (三) 考试科目:政治、语文、英语,各占100分,满分300分。
七、 招生录取
  被录取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根据考试成绩以及资格审查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湖北省招办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八、 学习及待遇
 (一) 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二)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 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四) 学生毕业就业时,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
九、 学费及监督
 (一)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2012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2011年的学费标准为585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 
 (二)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全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十、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人:王老师 莫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7338
 学校网址: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联系方式
电话:027-51660520 027-88386178 027-88386200
邮箱:zsb@zuel.edu.cn
邮编:43007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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